《税法(I)》、《税法(II)》、《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
税务师考试教材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印发。税务师考试大纲
《税法一》考试大纲《税法二》考试大纲
《财务与会计》考试大纲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大纲
《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
税务师成绩管理
1.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认定,报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2.考试成绩实行 5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 5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在连续 4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3.考试结束后约 20 个工作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考试成绩查询公告,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可查询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另行公告。
税务师成绩查询
税务师考试结束后40个工作日,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可查询个人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详见成绩发布公告)。税务师注意事项
免试申请(一)申请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相应科目:
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2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免试人员应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二)申请时间
申请期:2023年5月8日10:00至6月8日17:00
补申请期:2023年8月4日10:00至8月9日17:00
(三)申请程序
1.首次申请,登录“报名系统”,进入“免试申请”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信息页照片。
2.以往年度已审核通过的,继续有效。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时间约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