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南通市区资格审核地点更改公告
考生所在地区选择“南通”的考生资格审核地点改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院)一楼南通人才市场大厅(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一楼),审核具体时间为7月13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到“资格审核处”提交材料审核;
第二步:审核通过,到“材料收取处”登记上交报名材料,领取合格考生验证回执单,并根据回执单上规定的时间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完成网上支付。具体审核条件和要求详见本站“考试信息”栏公布的《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注:1. 请考生提供真实有效的审核材料,一旦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有假或有异议,当场取消报考资格或根据审核现场要求及时核补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合格的考生未领取合格考生回执单,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或逾期未来审核的,一律作报名放弃处理。
3. 请考生所在地区未填写南通(市区)的考生及时到报名表上填的考生所在地区(六县市、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不许跨地区审核。
4. 请广大考生先将一张二寸照片贴好在报名表右上方规定位置再进行审核。
第一步:到“资格审核处”提交材料审核;
第二步:审核通过,到“材料收取处”登记上交报名材料,领取合格考生验证回执单,并根据回执单上规定的时间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完成网上支付。具体审核条件和要求详见本站“考试信息”栏公布的《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注:1. 请考生提供真实有效的审核材料,一旦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有假或有异议,当场取消报考资格或根据审核现场要求及时核补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合格的考生未领取合格考生回执单,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或逾期未来审核的,一律作报名放弃处理。
3. 请考生所在地区未填写南通(市区)的考生及时到报名表上填的考生所在地区(六县市、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不许跨地区审核。
4. 请广大考生先将一张二寸照片贴好在报名表右上方规定位置再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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