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关于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开发区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统计局《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9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统计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负责报名资格终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教材的征订工作由市统计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10月16日(周日)一天,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0月16日上午0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10月16日上午09:00~12:00高级统计实务(高级)
10月16日下午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2011年度初级、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南通市区统一设置考点,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统计师资格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的综合统计岗位上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
4.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 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得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满12个月为一年)计算,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六)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七)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
1.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报名时间:2011年5月26日9:00~6月10日16:00
支付时间:2011年6月20日9:00~6月24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资格审核点审核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初审合格人员需要等待省厅终审结果下发,8月中旬终审结果下发后,将及时电话(手机)联系终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终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终审复审,复审通过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6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上午安排审核考生地区:海安、如皋、如东;
下午安排审核考生地区:海门、启东、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和开发区。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院)四楼 417室报名大厅(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
(四)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送审的材料如下:
(1)网上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者免);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方);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证明材料。
2. 对于往年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老考生(不更改报考级别和专业),只需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往年参考的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3.报考级别及报考专业不可以随意更改,如往年报名的考生更改了往年的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须以首次报考人员身份重新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后重新获得报考资格。
4.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5.凡使用伪造的假学历、假证书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工作单位等),请拨打83558036、83558041申请退回电子照片后,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电子照片;资格初审现场需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可修改重要报名信息;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且交费后只可修改报考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其余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需现场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的,请于市区资格初审期间(2011年 6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网络信息部(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五楼505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1年10月11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网上编辑器:/default.aspx;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在线咨询”等有关提示。
五、科目设置、试题题型、答题方式及管理模式
(一)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2科,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科,中、初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科目仍设《高级统计实务》1科,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蓝色、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者,还可携带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三)报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所有报考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统计技术资格。
六、教材征订
(一)2011年度统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专栏网址:/tjzyjszgks/。
(二)教材征订工作由江苏省统计教育中心负责。我市的教材征订工作由市统计局负责实施,报考者可以在送交有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时可一并办理教材征订事宜。教材征订单详见附件1。
七、成绩查询
12月底前,考生可登录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网址:/tjzyjszgks)或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 )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的规定,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暂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身份证原件于考试结束日起一年内每周三下午工作时间到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财务科领取,具体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01室。逾期未领者,作自动放弃领取处理。
九、其他
考前网络在线培训在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培训科(金桥大厦青年西路71号四楼401室)报名。培训事宜咨询电话:83558040。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 市 统 计 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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