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劳动合同的变更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变更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未对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2.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16年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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