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五章 所得税
知识点五:暂时性差异
(一)基本界定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
(二)暂时性差异的分类
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未来多交税)。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
(1)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2)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账面价值-未来抵扣金额=计税基础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未来抵扣金额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来少交税)。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一般产生于以下情况:
(1)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2)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虽不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本质上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同样的作用,均能够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在会计处理上,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0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