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会计证《财经法规》冲刺试题四(5)
四、简答题:
16、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标准答案:
(1)罚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视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行政处分。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17、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标准答案: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给予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某企业原会计科长与李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要求: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按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标准答案:
(1)原会计科长与李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负责人进行监交
(2)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19、2008年1月,会芳服装厂发生如下事项:
(1)7日,该厂会计人员王某脱产学习一个星期,会计科长指定出纳李某临时兼管王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10日,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销毁了一批保管期限已满的会计档案,未报经厂领导批准,也未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后未履行任何手续。
(3)该厂2007年度亏损20万元。20日,会计科长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将本年度利润调整为盈利50万元,并将调整后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经厂长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向有关单位报送。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出纳李某临时兼管王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2)会计人员王某脱产学习一个星期,是否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会芳服装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在程序上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4)会芳服装厂厂长对会计科长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标准答案:
(1)不符合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不符合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需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销毁。销毁后,监销人员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单,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
(4)应承担法律责任。
16、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标准答案:
(1)罚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视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行政处分。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17、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标准答案: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给予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某企业原会计科长与李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要求: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按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标准答案:
(1)原会计科长与李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负责人进行监交
(2)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19、2008年1月,会芳服装厂发生如下事项:
(1)7日,该厂会计人员王某脱产学习一个星期,会计科长指定出纳李某临时兼管王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10日,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销毁了一批保管期限已满的会计档案,未报经厂领导批准,也未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后未履行任何手续。
(3)该厂2007年度亏损20万元。20日,会计科长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将本年度利润调整为盈利50万元,并将调整后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经厂长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向有关单位报送。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出纳李某临时兼管王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2)会计人员王某脱产学习一个星期,是否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会芳服装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在程序上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4)会芳服装厂厂长对会计科长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标准答案:
(1)不符合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不符合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需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销毁。销毁后,监销人员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单,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
(4)应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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