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实务》偷税行为及处罚
3.偷税行为及处罚
(1)关于偷税
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关于偷税罪(改为“逃避缴纳税款”)【新增】
修订后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3)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
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4.抗税行为及处罚
(1)抗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绝缴纳税款的行为。
当事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手段:暴力或威胁
(2)征管法处罚: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刑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伤害罪、杀人罪从重处罚,并处罚金。
5.行贿行为及处罚
纳税人向税务人员行贿,依照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倍以下的罚金。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只有刑法上的处罚,与第6条骗税行为刑法上处罚相似。
(1)关于偷税
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关于偷税罪(改为“逃避缴纳税款”)【新增】
修订后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3)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
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4.抗税行为及处罚
(1)抗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绝缴纳税款的行为。
当事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手段:暴力或威胁
(2)征管法处罚: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刑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伤害罪、杀人罪从重处罚,并处罚金。
5.行贿行为及处罚
纳税人向税务人员行贿,依照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倍以下的罚金。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只有刑法上的处罚,与第6条骗税行为刑法上处罚相似。
相关文章
宿迁市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工作相关通知 (2011-02-11 11:00:44) |
镇江市关于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2-11 10:11:58) |
徐州市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1-01-26 10:38:23) |
江苏省关于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1-26 10:22:44) |
盐城市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1-01-18 10:15:13) |
泰州市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1-01-07 11:23:26) |
扬州市关于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1-07 11:15:58) |
南通市关于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1-07 10:49:55) |
江苏注册税务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1-01 17:18:00) |
《初级会计实务》组成计税价格公式推导 (2010-08-02 17: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