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百强排名再次“难产” 上市公司“挠头”
中注协百强排名再次“难产” 上市公司“挠头”
本该在6月底前就正式公布的“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榜单,直至今日仍然没有正式揭晓,这令众多上市公司、国资监管部门及会计师事物务所愁眉不展。
有会计师事务所人士明言,榜单“难产”往年很常见,但今年却出乎业界预期。因为中注协今年上半年出台了《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其中“第十条”明确规定:每年6月底前,中注协将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按照办法规定,计算并确认事务所的综合评价得分,通过认定的网站和报刊,公布事务所得分前百家的信息”,这一《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有鉴于此,业界普遍认为,根据这一新规今年正式的榜单绝不应晚于6月底前公布。
有意思的是,6月26日,中注协倒是“及时”在其网站上挂出了一则通告称,中注协已完成了《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的审核和编制工作,并公布了榜单。但在这则通告中,中注协又特别强调:本通告信息不是综合评价前百家的最终结果,请读者和媒体引用时予以留意和注明。
“这等于是一份无效的评价,6月30日应该公布的是正式榜单,而不是还需再进一步修订的公示稿,如果要公示,也应该至少提前一个月,而不是在距离6月底仅仅4天的时间公示出来。”一家上市公司高管抱怨。
有会计师事务所向记者反映,百强评价的正式名单不按时公布,将会造成三个严重后果:一是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完成后,部分公司会考虑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中注协的评价如果及时公布,将成为重要依据;二是国资委对央企有强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时间也在年中,但由于中注协每年的评价结果总是“难产”,会计师事务所在参与招标时必须上报上一年中注协评价。因此给国资监管部门的决策带来一定影响;三是《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刚刚出台,业界本来寄予厚望,可是没料到规定刚出,评价结果再次“难产”,《办法》相关规定形同虚设。
对于上述问题,中注协负责此事的有关人士解释,至今尚未公布正式版本的原因是,榜单公示以后,收到一些反馈意见,中注协要根据反馈意见对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得分等细目作出调整。该人士承认,按照中注协自己出台的办法,评价结果公布时间确实是有些晚,但这也是为了把工作做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该人士表示,去年榜单公布的最终日期是7月25日,今年正式公布的时间目前尚不确定,届时中注协将会召会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