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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考试定于2013年10月2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凡参加两个考试年度的考生每年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基本条件。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底。

  三、考试报名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0日-5月9日,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会计信息网”(/),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沧州市财政局会计科网”()进行报名,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即《考生信息表》。

  2、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3年4月12日-2013年4月16日(双休日除外)。

  2013年5月2日-2013年5月10日(双休日除外)。

  (2)报考初级资格确认地点:各县(市、区)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华北油田考生到华北油田公司人事处技术干部科审核确认。市直考生到新华区、运河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3)报考中级资格确认地点:全市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确认。

  (4)确认所需资料:考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会计证、《报名登记表》(单位审核并盖章)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确认。现场照相,并办理缴费手续。

  四、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打印时间见《报名确认表》。

  咨询电话:市财政局0317-2012545、2106579

  新华区财政局:3012640

  运河区财政局:3132200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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