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会计证《财经法规》第二章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考点(四)
1.需要办理变更的内容:
(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地址、邮编、电话等其他开户资料。
2.办理时限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例题•判断题】存款人银行结算账户有法定变更事项的,应于10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并于5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
[答案]错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1.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是指存款人因开户资格或其他原因终止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的行为。
2.撤销情形
存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例题•多选题】存款人的下列情形属于应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有( )。
A.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B.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C.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D.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答案]ABCD
3.在办理银行结算账户撤销手续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1)未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单位,在验资期满后,应向银行申请撤销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资金应退还给原汇款人账户。注册验资资金以现金方式存入,出资人提取现金的,应出具缴存现金时的现金缴款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件。
(2)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3)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
(4)银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签章,同时于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5)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例题2—5】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
[答案]正确
[解析]符合银行结算账户变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