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55
(二)应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 1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
( 2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释】试点纳税人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2. 应税服务是指 有偿提供 的应税服务,但不包括 非营业活动 中提供的应税服务。非营业活动,是指:
( 1 ) 非企业性单位 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 2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 为本单位或者雇主 提供应税服务;
( 3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为员工 提供应税服务;
( 4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 下列情形 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
( 1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 2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 3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税率和征收率
1. 提供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7%
2. 提供 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 11%
3.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6%
4. 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 国际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 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5. 征收率: 3%
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方法计税的特定项目。
【解释】( 1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 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2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 500 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P176 )(★★★)
(一)计税方法
1. 一般计税方法
( 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 2 )销项税额=计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计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 3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 简易计税方法
( 1 )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征收率
( 2 )计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 +征收率)
( 3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解释 1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解释 2 】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 36 个月 内不得变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车等;( 2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 。
(二)计税销售额的确认
1. 全额
计税销售额原则上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 差额
差额征税的方法是营业税常用的一种税基确认方式,此次营改增试点对某些项目继续沿用了此方法。
【解释】 2014 年教材并未明确列出实行“差额征税”的项目。根据目前的政策,实行“差额征税”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 )试点纳税人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和代理报关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国际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三)进项税额
1.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1 )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2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 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3 )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缴款凭证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4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 农产品买价和 13% 的扣除率 计算的进项税额。
【解释】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 。
2.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1 )用于“适用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的购进货物、接受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 2 )接受的 旅客运输服务 。
( 3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 4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解释】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 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
三、减免税规定( P180 )(★★★)
1. 免征增值税项目
( 1 ) 个人 转让著作权;
( 2 ) 残疾人个人 提供应税服务;
( 3 )航空公司提供 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
( 4 )试点纳税人提供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 5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 6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税项目。
【例题•多选题】根据“营改增”相关规定,下列项目中,免征增值税的有( )。
A. 个人转让著作权
B. 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C. 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D. 境内广告公司向境内单位提供的广告服务
【答案】 ABC
【解析】选项 D :境内广告公司向境内单位提供的广告服务,没有免税规定。
2. 起征点
个人 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按 全额 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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