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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预习: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预习: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1.效力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即双方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程序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3.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单项选择题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对该合同文本的保存年限至少为()。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单项选择题

  ◎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赔偿金不同。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之外的其他事项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

  B.经济补偿金不以过错为条件,没有惩罚性

  C.违约金和赔偿金均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

  D.违约金的支付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济补偿的概念。违约金的支付只能是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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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13:48【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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