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关于制定出台《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的意见建议。汪洋强调,加强社会建设是广东的当务之急。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广东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辉煌成就,但在社会建设上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如果不注意解决这方面的突出问题,就会影响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会影响广东的长远发展、科学发展。
最近,广东一些地方发生了本地人与外来人员的摩擦事件,引起人们的关注。事件逐渐平息,但这些事件的缘起以及摩擦的表现,凸显了加强社会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也为其他地方提供了警示。
汪洋说“广东社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对广东而言,视社会建设为当务之急,不只是执政理念的变化,执政方式也将发生重大变化;对全国其他地方而言,加强社会建设,更是面临的一项重要的执政课题,必须高度重视。
从这些摩擦事件来看,很多地方和城市已经不只是本地人安身立命之所,更成为大量外地人口的流入地,以城市化为目标的人口流动与聚集,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他们如何同等分享城市资源以及各种福利,如何维护自身被损害的利益,城市人与外来人之间不正常的分野如何改变,等等。
每个城市内部的情况并不一样,但在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背景下,很多问题具有共性。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现在很多城市的外来人口主要仍是外来务工人员,而且属于新生代。与父母一辈不同,他们越来越不把自己当成城市的暂住人员,父辈们是想赚钱回到农村,他们则渴望留在城市,拥有和城市居民同样的利益需求,同样的渴望和梦想。然而现实却使他们拥有和别人不一样的身份、不一样的权利和不一样的利益保障,生活、文化、心理上的摩擦有的可以被自我消化,有的因为一些导火索,演变成了冲突,酿成了公共事件。
并非只是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各类社会主体之间,可能也会存在一些摩擦,比如普通市民与公共服务者、城市经营人员与城市管理人员,乃至不同市民人群之间。有的地方先碰到一些问题,着手应对,有的地方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社会制度和政策也没有做好准备。
“社会建设”已进入国家发展战略目标,党的“十七大”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社会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建设的具体事项可以有不同,有先后,比如有的地方资源分配问题突出一点,有的地方权利问题突出一点,轻重缓解有不同,但最终都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所有人的合法权利,正确对待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社会建设不是把社会紧紧控制起来,而是要实行社会充满活力的良性运转。一方面是要还社会以自治的空间,另一方面是要规范权力,使其发挥应当发挥的作用。应当看到,现在的许多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绝大多数是利益问题。这样的问题往往可以用谈判、妥协的方式解决,政府不仅不能成为引发矛盾和冲突的因素,更要在避免和解决矛盾冲突中切实承担责任,体现权为民赋的宗旨。
时代在变化、社会在转型,各种深层复杂的矛盾多发,社会建设将越来越区别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而体现出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各个地方理应将之摆在重要位置,未雨绸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