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及面试的公告
2012年甘孜州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及面试的公告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教育局
关于2012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笔试成绩及面试的公告
根据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关于2012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及《2012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人数及调减名额公告》,经6月24日笔试,共有1424名考生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现将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考聘机关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按照考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对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藏语文》(加试《藏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中,报考藏汉双语幼儿园教师的,其《藏语文》笔试成绩必须达到50分方可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详见《甘孜州2012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册》。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于2012年7月10日—7月13日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办公时间:上午08:30—下午17:30):
(1)《报考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各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3)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未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原则上将被取消聘用资格;除报考小学藏语文学科的四川省藏文学校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语文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西南民族大学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语文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外,其余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同时出具《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无公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考聘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缴费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80元/人的收费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并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地点:康定中学(康定县南郊稻子坝)。
五、面试时间:
(一)面试时间为2012年7月14日——7月15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人员必须于当日上午06:30到面试地点进行抽签并进入候考室(面试人员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
六、面试方式
(一)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考生面试前在备课室按报考对口学科抽取说课题目,并有10分钟准备时间。
(二)考生每人说课时间为10分钟。
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分折合为满分100分,其中面试占20%。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甘孜州教育局纪检组:0836-2834772。
附件:《甘孜州2012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册》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