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共享机制将为长三角发展提供动力
建立产业转移税收利益共享机制将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提供动力。
6月3日公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研究设立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建立合理的税收利益共享和征管协调机制。
对此,专家认为,建立产业转移税收利益共享机制将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提供动力,税收分配将成为利益分享机制关注焦点。
“一个企业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往往涉及税收的征收问题,如何分配好产业转移的税收是利益共享机制的核心。”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产业迁出地而言,财税收入、就业乃至GDP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地方利益可能会使产业转移产生困难,因此合理的税收分享机制,将有助于推动合理的产业转移,对于保护和提高迁出地区和迁入地区的积极性都有很好的作用。
专家认为,长三角城市群的税收与税源要实现一致性。如果税收按照税源分配,对于城市群的发展会有很大推动作用。
《规划》提出,研究设立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在相关城市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研究设立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分期确定基金规模,采用直接投资与参股设立子基金相结合的运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金设立和运营,重点投向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防共治、创新体系共建、公共服务和信息系统共享、园区合作等领域。完善基金治理结构,构建基金支出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确保基金合理高效利用。
“以市场化手段撬动社会资本,进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比单纯依靠地方财政效果更好。”谭云明表示,设立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将成为促进产业发展的有力杠杆,将丰富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进行产业升级提供资金保障,对经济转型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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