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纳入沪营改增 半年减税逾千万
《中国好声音》已经逐步成为文化市场上炙手可热的文化产品,而在其背后,受益于“营改增”,企业仅今年上半年已减轻税负逾1000万元。记者昨天从市税务局了解到,目前上海纳入“营改增”试点的文化创意产业已超试点总企业数的四分之一,整体减少缴纳增值税超过52亿元。便利的税收新政下,文创企业落户上海的意愿明显增强。《中国好声音》制作方,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2012年纳入“营改增”的试点企业。该公司CFO余滨表示,纳入试点后,增值税上下游抵扣链条得以贯通,公司在舞美制作、音乐版权、电视节目版权、节目包装宣传、电视转播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采购成本大幅降低。同时,向海外电视版权公司购买电视节目模式版权费、邀请海外艺人参与录制节目等业务时,为海外公司代扣代缴的增值税也能在申报时作为进项税金予以抵扣。仅2014年上半年,灿星的税收减负就逾1000万元。
“好声音”只是文化创意行业受益税收新政的缩影。市税务局介绍,2012年1月,上海在全国率先试行“营改增”,文化创意服务是第一批试点项目,包括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5个税目。特别是广播影视服务、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曾经困扰文化创意企业的重复征税、抵扣不足、链条断裂等税制瓶颈进一步破除,“营改增”不仅实现了结构性减税,更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加速拓展市场。
截至目前,上海纳入“营改增”试点的文化创意服务企业近5.6万户,占全部“营改增”试点企业的比重超过四分之一。这一行业也是试点行业中户数最多的,试点企业户数净增2.6万户,增幅近九成,文创企业落户上海意愿明显增强。从试点效应看,文化创意企业整体减少缴纳增值税超过52亿元,文化创意小规模纳税人减税近15亿元,降幅逾40%。购买文化创意服务的本市试点下游企业与营改增前相比,新增抵扣税额1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