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

铁路运输邮政业明年纳入营改增


  【导读】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3日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通知》中明确,纳税人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或邮政业服务适用11%税率;提供的快递服务,就其交通运输部分适用11%税率,就其收派服务适用6%税率。

  市国税局相关人士称,营改增明年进一步扩围后,我市铁路运输业下游企业将迎来重大利好,可抵扣税款将大幅增加。他们做了一项初步测算,南京地区2012年10月—2013年10月企业共接受铁路运输业抵扣1.48亿元,以此基数测算,营改增扩围后当年抵扣将净增加0.34亿元,下游企业税收负担将大大减轻。

  另外,部分大型企业已将内部铁路运输业剥离出来,成立专门的铁路运输公司。随着明年营改增试点扩围,预计将有更多下游企业推动铁路运输业与主业分离,税负进一步降低。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更新时间2022-03-13 11:22:00【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