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税覆盖更多人群
新政凸显三大影响
“103号文”的出台不仅仅是明确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更重要在于新政背后的意义。李苇莎表示:“这是对年金在养老体系中价值作用的正名,确定了多层次养老的格局,这意味着养老未来将更多依靠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力量。”同时,她还指出,新政明确了已经呼吁多年的税优模式,在哪些环节有税收优惠、如何进行优惠,都有了相对完整的答案。此外,她认为,新政同时明确了职业年金的税收政策,预示着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制度的改革步伐的加快,或将为年金市场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空间。
她认为,明年1月1日新政实施以后,对拟建但还未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会产生推动力,加快他们建立企业年金的步伐,也会吸引一些有条件建立企业年金但还没有提上日程的企业加入到这一队伍。与此同时,随着企业的参与度和员工参与度的提高,他们对年金管理机构的服务要求也会提高。
产品化时代加快到来
随着年金新政的实施,除了大型国企设立企业年金更有积极性,还会有更多的中小型企业加入到设立企业年金的队伍中。李苇莎认为,这一变化将给企业年金市场带来积极影响,也会推动企业年金产品化时代的加快到来。
与大型央企倾向于设立单一计划,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企业年金管理人不同,中小企业往往难以承担这样的管理成本。对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具有标准化的服务、良好的投资业绩、以及多样化的组合选择的集合计划将成为适合他们的首选。
“长江养老管理着市场上最大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金色晚晴集合计划”,李苇莎向记者介绍,目前该计划规模已经达到170亿元,有超过4000多家中小企业选择了这一计划。“随着越来越多中小企业的加入,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将赢得更快的发展。他们在选择年金时可能更加关注某一集合计划过去的投资业绩,以及集合计划投资的项目。现有的年金产品表现如何,组合的投资业绩如何,或将成为下一步企业选择年金集合计划新的参考。投资管理机构必须依靠好的项目和产品来吸引企业。”
她指出,随着可投资范围的拓宽,今后企业年金的投资可以更多涉猎银行理财、信托产品、债权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等创新固定收益类产品,进一步实现年金投资安全稳健的收益,增加了安全性。
投资先求稳再求高
“确保正收益,在市场有机会的时候抓取更高收益。这是我们在企业年金投资方面的实践总结。”李苇莎表示,长江养老对企业年金的绝对收益理念十分看重,强调安全第一,适度收益的投资理念。她同时指出,企业年金参与者也应有正确认识,重视累积和复利的作用,不要过于追求短期收益率。
她举例说,如果以个人月收入1万元,企业年金的缴纳比例为单位8.33%、个人4%,年收益率为5%计算,累积25年后,养老金总额可以达到74万元,其中,本金和收益各占50%。
“不同年度的收益会有波动,但无论从国外经验看,还是根据我们过往的业绩进行测算,平均5%年收益是一个可以争取现实的目标。”李苇莎表示,长江养老之所以强调正收益,是因为年金投资亏损对其累积的消减作用比较厉害。她认为,所谓绝对收益,首先得战胜通胀,同时也应具有相对竞争力,总体上其投资收益率应当与市场上大多数稳健型的投资产品的回报率相当。
据介绍,截至今年三季度末,长江养老受托管理的资产规模达363.4亿元,投资管理资产规模达351.4亿元,服务企业近6000家、职工80余万人。从其开始进行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至今从未亏损,在投资市场大势并不十分乐观的情况下,其近几年的平均投资收益率约5%。
小企业主难享受优惠政策
在对新政出台感到欣喜的同时,李苇莎也还有一些政策期待。
她表示,根据三部委的企业年金税收新政,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重点人群是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然而一些小企业主和灵活就业者就很难享受到这一事关养老的优惠政策。她认为,从政策的公平性角度看,税优政策应该覆盖更多人群,但是这涉及到税优方案如何设计,能否简化报备手续,能否由受托人开发一个专门的集合计划,方便灵活就业者加入等具体问题。不过,她认为,税优政策覆盖更多人群是年金发展的方向。
其次,她希望在年金税收新政出台之后,尽快对现行《企业年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加入年金计划的企业形式、企业和职工缴费的配比、年金的领取规则等问题进行更加完善的规定,以更好地指导年金的发展。
再次,她认为,由于目前设立企业年金给企业的免税优惠上限是5%,因此,很多企业在设立企业年金时缴费比例在这一比例之下,如果能够将税优上限上浮至8.33%,将更大地激发企业的积极性。
另外,尽管年金税收新政范围包括了职业年金,但由于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改革尚未明确,因此职业年金的设立尚需时间,她希望加快职业年金的设立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