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市财政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导语】今年以来,新疆克拉玛依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和落实有关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今年以来,新疆克拉玛依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和落实有关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和引导金融创新,采取一系列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有力促进当地经济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实施《克拉玛依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门槛。
二是落实村镇银行财政补贴政策,在资金扶持方面给予其支持和帮助。已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定向费用专项补贴,初步村镇银行资金65万元已到位。
三是做好民贸民品定点企业微调申报工作,进一步落实民贸民品优惠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少数民族企业发展。目前已拨付企业 2.3万元贴息资金。
四是推动克拉玛依市鑫盛、广盛两家小额贷款公司赴“新三板”挂牌工作,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等创新融资业务。广盛小额贷款公司已取得自治区金融办关于同意其在新三板挂牌的批复。
五是持续发挥国有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及自主创业的支持和杠杆作用,降低财政支持重点项目担保费率。
六是探索互联网金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新途径。推动筹建本市首家P2P网贷平台,注册资金1000万元。这是本市首次尝试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是利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创新举措,将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七是引导企业参与资本市场,为企业搭建向外发展的平台。利用自治区及市区两级的鼓励引导政策,激发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意识,建立地方企业与外界资本、项目互通的桥梁,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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