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四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012年12月,财政部先后发布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2013年1月1日,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开始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于1月10日制定了《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在2013年对《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三类会计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了《彩票机构会计制度》。这四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发布,预示着行政事业会计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三类会计制度,在此次修订中核算内容和会计科目等方面都进行了较大调整,对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信息提供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原制度中“科技产品”科目的核算进行了改进,考虑到科技产品在科学事业单位的特殊性,采用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方式对科技产品成本进行核算,从而确保科技产品成本数据真实、准确。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新增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引入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明确基建数据定期并入高校会计“大账”;进一步规范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全面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系统改进财务报表结构和体系等。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对中小学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报表格式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并对相关会计科目加以标注,区分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可以使用和不得使用的会计科目,使得中小学校会计核算更加明确。
《彩票机构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彩票机构会计行为,提高彩票机构会计信息质量,结合《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彩票机构及其业务的特殊性,为彩票机构及其彩票资金的核算统一制定一套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