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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连发通报批评上市公司


    从超华科技实际控制人减持过量信披违规,到东方锆业会计失当致业绩快报“变脸”,再到威华股份控股股东违规占款,深交所日前接连对三家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发出通报批评处分。

  超华科技实际控制人减持过量

  近来因“个人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频繁抛售自家股的超华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俊丰,因减持超过5%后没能及时“打住”并履行披露义务而收到深交所通报批评处分。

  经深交所查明,截至2012年10月30日,梁俊丰持有超华科技27.00%股权。2012年10月31日至2013年5月16日,梁俊丰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超华科技2350万股,减持比例为6.75%。梁俊丰在卖出超华科技股票达到公司总股本5%时,未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也没有停止买卖超华科技的股票,直至2013年5月20日才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有关规定,持股5%以上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故深交所对梁俊丰作出通报批评的处分。

  据公司5月20日公告,梁俊丰分别于2012年10月31日减持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3.03%)、2012年11月6日减持600万股(占比1.82%)、2013年5月16日减持750万股(占比1.89%),合计减持比例达6.75%。公告称,梁俊丰减持股份的原因主要是基于其个人投资项目对资金的需求。

  从深交所披露的大宗交易信息可知,超华科技5月16日的大宗交易成交量共计750万股,分为200万股、200万股和350万股3笔,成交价均为8.53元/股,与公司披露信息完全吻合。由此可知,梁俊丰在减持合计超过5%后并未及时停止买卖并履行公告义务,从而构成违规。

  此前,梁俊丰在2012年10月31日那笔减持后承诺,自该减持日起,连续六个月内出售的股份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此承诺刚于今年4月末到期,梁俊丰便于不久后的5月中旬再度出手,其迫切的套现需求可见一斑。

  东方锆业会计失当致业绩快报“变脸”

  经深交所查明,2013年2月28日,东方锆业披露2012年业绩快报称,公司2012年净利润为4002.79万元,同比下降56.55%;4月17日,公司向下修正业绩快报,修正后的净利润仅为878.11万元,同比降幅达到90.47%。在公司4月24日披露的正式年报中,净利润为878.11万元,与业绩快报相比,差异绝对金额为3124.68万元,差异幅度达到355.81%。

  导致业绩快报“变脸”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会计处理失当。根据公司在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中的解释,控股子公司澳大利亚铭瑞锆业有限公司2012年在尾矿清理中将尾矿销售的收益作为当期收益增加利润,但初步审计认为该部分收益只能冲减当期在建工程的投入,不能计入当期收益;公司在“中国锆城”内部分已办妥土地证的土地应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等原因,导致利润相应减少。

  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规定,若业绩快报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并说明差异内容及其原因、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等。故深交所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超华、财务总监姚澄光、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恩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此外,威华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因公司控股股东违规占款,遭到深交所通报批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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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19:46【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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