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融资需求平稳释放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7日发布,并将于21日结束征求意见,新股发行恢复亦提上日程。业内预期,《意见》正式实施后,已过会未拿批文的80家企业将成为首批恢复发行的企业,由于改革后发行批文有效期延长,同时发行节奏由市场控制,预计IPO开闸后,融资需求将逐步释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此前介绍,待《意见》修订完善并正式发布实施后,在审企业若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完成了审核进程,并已符合《意见》规定的各项内容,就具备了获得核准批文的条件。
某已过会企业保荐机构人士介绍,目前已着手准备更新和补充所保荐项目的上市文件,按照《意见》拟规定的内容,增加发行人稳定股价预案、控股股东及持股高管减持承诺、5%以上持股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披露内容,“获得批文后到发行前,我们还需要拿出新的询价和定价方案并披露。”
业内人士预期,《意见》完成征求意见并经修改完善正式发布后,已过会企业中将有部分很快获得核准批文,但由于此次改革方案将发行节奏交由市场自主控制,批文有效期相应延长至12个月,在自主定价、稳定股价预案、减持与发行价挂钩、主承销商自主配售等机制的共同作用下,为取得更好的发行效果,IPO融资需求将逐步、平稳释放。
同时,在满足上述两项监管部门发放批文条件的基础上,又有两方面因素决定了企业融资需求的“缓释”:一是在审企业更新上市文件信息披露内容、中介机构确定询定价方式有先有后;二是企业将根据自身不同需求,选择能够实现更好发行效果的时间窗口。
资深专家测算,按照已公布筹资额,已过会企业累计融资约在600亿元,若从8月份恢复正常审核估算,预计年内新上会企业160家左右,融资规模在1000亿元以内,由此全市场年内IPO融资规模可能在1500亿元,在市场承受范围内。
这位专家同时表示,《意见》公布后,市场之前热议的“打包发行、集中上市”实际上成为一个不确切的概念。“由于发行价格自主确定,主承销商有自主配售权,询、定价机制相应改革,为确保发行成功,并实现买卖双方利益均衡及最大化,企业将倾向于根据市场博弈情况在一年批文有效期内,选择不同的时间窗口发行,由此即使数十家企业同时获得批文,这些获批企业同时上市的可能性也非常低。”他说。
“此次改革后,如何确定价格、选择发行时机给我们带来了更大的挑战。”一位投行人士说,如果多数企业扎堆发行,必然在客观上造成价格降低和发行难度增大,但他也表示,在充分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即使碰到数家企业同时发行上市,好企业仍将享有更好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