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经济师报名时间:6月20日--28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1月5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2011年6月20日9:00―28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6月23―30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7月1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1日9:00-4日17:00.
全省设立12个考区。省直考区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设区市考区考务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在设区市城区安排,考点、考场按人事考试标准设置。请各地按照《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见附件2),请各地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开考专业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含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等15个。每个专业均设《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2个科目,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统一回收。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县(市、区)及以下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报考初级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报考中级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辖区报考人员实行“一站式”服务,负责将通过初级资格审查考生《报名表》和通过中级资格初审考生《报名表》及终审所需有关材料报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报考中级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且对所有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反馈回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设区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3、省直、中直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电话:0791-8312201、8312202)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到设区市及县(市、区)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毕业证复印件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从事经济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均为原件)备审。
(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陆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考生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1.经 济 师 | 4. 初 级 | 01.工商管理 | 1. 经济基础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 |||
02.农业经济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 |||
03.商业经济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 |||
07.财政税收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 |||
09.金 融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 |||
10.保 险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 |||
11.运输水路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 |||
12.运输公路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 |||
13.运输铁路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 |||
14.运输民航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 |||
15.人力资源管理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 |||
16.邮电经济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 |||
17.房地产经济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 |||
19.旅游经济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 |||
21.建筑经济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 |||
3. 中 级 | 01.工商管理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 |||
02.农业经济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 |||
03.商业经济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 |||
07.财政税收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 |||
09.金 融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 |||
10.保 险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 |||
11.运输水路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 |||
12.运输公路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 |||
13.运输铁路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 |||
14.运输民航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 |||
15.人力资源管理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 |||
16.邮电经济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 |||
17.房地产经济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 |||
19.旅游经济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 |||
21.建筑经济 | 1. 经济基础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
六、考试用书
为方便考生,凡需购买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报名同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江西分站()进行预订或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订购,联系电话:0791―8312201、8312202、400-068-8005.
七、考试收费
(一)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9元。
(二)缴费收据领取时间:11月21日-
12月21日(节假日除外)。请参考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资格审查所在地人事考试部门领取,逾期不再办理。
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考的组织力度和纪律要求,加强考务工作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6月20日上午9:00― 6月28日 下午17:00 | 考生网上注册登记 | |
6月23日―30日正常上班时间(休息日除外) |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 | |
资格审查确认成功至 7月1日 下午17:00 | 考生网上缴费 | |
7月底 | 省考试中心下发各考区考生报名信息 | |
8月中旬 | 各考区联系考点、安排考场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 |
9月25日前 | 向部考试中心报送试卷预订单 | |
11月1日上午9:00― 11月4日 下午17:00 | 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11月5日 |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11月10日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 |
12月6日前 | 完成阅卷,上报成绩信息 | |
2012年1月7日 | 公布考试成绩 | |
附件2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中级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班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报考初级
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其它按国家《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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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