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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2013年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者领取证书期限及需提交的材料的通知

各位考生:

  考试合格者请于7月3日至7月末到州和县市财政局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在“吉林省会计网”系统中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打印。如有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2、成绩合格单。在“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并打印。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学位者还需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两科合格考生需提交五级以上珠算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合格考生从2014年起需每年参加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延边州财政局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更新时间2023-02-20 22:13:5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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