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须知
1、申领时间:2011年7月1日开始网上申领,集中办理时间为7月1日―9月30日,节假日财政管理部门会计服务大厅不办理领证。
2、申领方式:
考试合格人员登录湖南财政网(www.)或:220.168.30.69:6010/hnkj/wb/space/IndexAction.do?method=acmsIndex,网上填写《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3、申领步骤:
①申领人登录申领平台网站进入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申领平台;
②申领人按规定如实填写本人相关资料,填写完成后打印二份《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③申领人在《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上签署诚信承诺并签名,然后交由单位盖章(学生由学校盖章、无单位申领人由所在地居委会盖章);
④申领人携带《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和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交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
⑤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查通过,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留《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备查。证书申领完成后,由财政部门盖章的《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退回申领人一份,由其自行携带回单位存档。
4、说明事项:因本次较往年提前发证,考生10月份之后还要上我处办理继续教育培训缴费,为方便考生,特预先收取201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费用,并发放听课证,待教材到后再到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听取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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