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会计证《会计基础》第四章第四节总分类账户讲义
第四节 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1.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1)总分类账户对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驭控制】作用
(2)明细分类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作用
(3)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在总【金额】上应当【相等】
2.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平行登记要求做到:(1)依据相同(2)方向相同(3)期间相同(4)金额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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