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专员办:“五个做到”扎实推进会计监督工作
会计监督是财政部门强化财政管理、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定职责和重要手段。厦门专员办按照财政部党组对专员办的职能定位和转型工作要求,坚持会计监督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定位,着眼于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专员办就地就近监督的优势,坚持“五个做到”扎实推进会计监督工作。
一、制度先行,做到依法监督。近年来,厦门专员办结合地方特色和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厦门专员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暂行办法》《厦门专员办专项检查工作操作规程》《厦门专员办重点企业会计日常监管操作规程》,正在研究制定《厦门专员办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和内容,细化工作要求,规范操作流程,做到制度先行,依法监督。
二、日常监管,做到心中有数。在重点企业监督方面,厦门专员办按照《厦门专员办重点企业会计日常监管操作规程》,全面掌握行政辖区内的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及金融各类企业的名单,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通过报表分析、走访约谈、核查调研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管。在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方面,厦门专员办充分利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及时掌握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撤销、变更等基本情况;定期跟踪、分析和利用业务报备情况,全面掌握事务所的客户分布、审计报告数量、审计意见类型等执业情况;不定期走访会计师事务所,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管理、分所管理模式等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心中有数。
三、专项检查,做到保质保量。厦门专员办在任务重、人手少的情况下,发挥双向延伸的监管优势,合理布局,统筹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财政部统一部署以及专员办自行安排的一系列会计监督专项检查。2016年,厦门专员办参加了福建专员办牵头对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联合检查,具体承担对厦门分所的检查任务,并实地延伸检查了厦门乐麦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久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户企业。同时,继续做好上年度对3户企业、1家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检查的后续处理、整改落实等工作,始终发挥好会计监督检查查错纠偏、惩戒警示的“利器”作用。
四、信息调研,做到建言献策。近年来,厦门专员办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结合会计监督工作,先后选择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环境、医疗体制改革、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注册会计师法修订等课题开展信息调研,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贴近一线的“耳目鼻”作用,反映会计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的现象,深入分析原因和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撰写调研报告上报财政部,为国家财政政策制定及重大财政改革方案建言献策。
五、沟通协调,做到监管互动。厦门专员办在监督工作中,注重与被监管对象沟通协调,保持良好监管互动关系。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外聘注册会计师、企业财会人员参加专项检查,补充监督检查力量。同时,会计师事务所、重点企业亦将专员办作为行业业务交流、财税政策反馈、人才培养的新平台和新途径,收到了良性互动、取长补短、相互促进、提高政策业务水平的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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