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贾康:物业税开征势在必行
昨天上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地产大鳄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现身上海“中国需要二次房改吗――2010中国房地产论坛”。虽然此前一直有观点将高房价的罪魁推给高昂的土地价格,但贾康却认为正是高房价决定了高地价,为了减少房产市场上商品房需求规模的泡沫,必须利用税收制度进行合理调节。他认为,开征物业税势在必行,虽然不能改变房价上涨的整体趋势,但对于消除市场泡沫有积极作用,上海等发达地区应该征收物业税以维持政府长效运行。
贾康在会上指出,从根本上来看,房价决定地价。即使地价再高,但是在需求环境下房子卖不出高价,那么地价自然会下降。购房者所追求的房地产,是土地上附着物所能提供的效率,而绝不是土地空间本身。某些阶段或许会觉得地价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根本上并非如此。
贾康称,今后的几十年,城镇化将持续高速发展,还要有5亿多人进入城市居住,尤其是一线城市。这种需求必然拉动房价上扬,并且这将是一个长期趋势。物业税只是税收的一个种类,不是万能的,并不会改变房价上扬的长期趋势。但搞市场经济,不运用税收制度和调控手段又是万万不能的。
保有环节的税收,是对冲房价上升的有力力量,它会使城市化进程中的需求表现、购买意愿和房价体现得更加理性和沉稳。在目前市场上有3种购房需求:自住、炒卖和囤房。自住型购房者,在有了物业税预期后,将会调整规划,可能从大户型转为实惠型小户型;炒卖型购房者,意识到持有成本上升后,炒房风险增加,那么就会在投资上更理性;囤房型购房者也在持有成本约束下,转为租赁或进入二手房市场来对冲这种持有成本。总体来说,这三种情况都会使得需求减少,供给增加,供需平衡更健康更理性。
因此,他表示,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效运行。地方征税制和资产转移支付可以使政府间的关系和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关系进入一个健康运行状态。在工商业较为发达的地方,应将眼光落在物业税的征税制身上。
在昨天的论坛上,绝大多数学者都倾向于支持物业税的征收。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在论坛上称,为了避免房价越调越高,应当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他认为,更有效的调控制度应当远近结合。近的是利用差别化信贷政策和土地招拍挂制度改革,而更长远看应当用税收进行调节,并且结合投资、金融、税收、监管、土地等技术经济政策引导住房产业化。
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院长田国强建议,可以开征房产物业税种。他认为这是解决炒房、囤房等问题,从而降低房价最有效的必要手段。通过提高持有环节的成本,让投资者把房子投放到住房租赁市场和二手房市场上去,形成真正的消费品,降低空置率。其次,通过此项税收也可以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和平衡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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