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浑水摸鱼 南宁一公司涉案1.84亿元
小汽车,大市场,汽车业牵涉产业多加强监管才能保障消费者权益。新华社图
今年五一,没有出游的广西南宁市民王女士特别郁闷。王女士去年底将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出租给汽车租赁公司,期望每月以车价的4%至5%收取租金赚点钱,结果汽车租出去就没了踪影……
近年来,我国汽车租赁行业不断发展,但由于管理缺乏规范,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浑水摸鱼,骗车、骗押金等案件时有发生。看似蓬勃发展的汽车租赁行业,出现了管理真空。
现实 一宗骗案涉案金额已过亿
目前,租用王女士汽车的南宁市源洲汽车租赁服务公司因涉嫌重大经济犯罪已被南宁警方立案侦查。
经警方调查确认,源洲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是周某,公司以每月车价4%至5%的高回报租金让车主把汽车长期出租给公司,公司再将汽车转租出去,并收取租车人车价60%至70%的押金。令人感到惊奇的是,源洲公司在收取租车人押金的同时,还每月按押金的3%至5%额度,以“油费”的形式支付给租车人,以此来套取押金。
刚开始,将汽车出租给源洲公司的车主和租用源洲公司汽车的租车人,每月都能拿到不菲的租金和“油钱”。2009年12月底,南宁经侦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因为“资金链断掉”,源洲公司无法继续支付租金和“油费”。
“源洲公司给车主和租车人的利润高得有些吓人,背后肯定有猫腻。”南宁某汽车租赁公司总经理李勇朝说。
“经过3个多月的侦查,警方基本确认源洲案件涉及1700余辆汽车,涉案金额高达1.84亿元人民币,案件涉及人员众多,其规模和复杂程度在全国同类案件中实属罕见。”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陈洪生介绍说,源洲因为“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支付租金和“油费”后,很多租车人无法要回汽车押金,就拆掉车上GPS装置,拒绝将车辆归还,这又造成大量将汽车租给源洲公司的私家车主无法拿回自己的汽车,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
观察 汽车租赁业 没娘的孩子
“汽车租赁行业门槛低,管理不规范,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成为普遍现象,这必然会埋下隐患。”一直关注源洲公司案情发展的桂林市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会长张振明称,源洲公司案件充分暴露了目前我国汽车租赁行业无序发展的现状。
张振明从事汽车租赁行业已有十几年,在他看来,国内的汽车租赁行业由于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变化,正经历着一场管理和竞争上的混乱。
1998年,国家出台《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明确了交通主管部门是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部门,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对汽车租赁实施了行业管理。
“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原本主管汽车租赁行业的运管部门没有此项行政管理权,汽车租赁行业没有了行政主管部门,成了没有娘的孩子。”张振明说,最致命的是2007年底《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废除,汽车租赁行业没有了专门的法规约束。
目前汽车租赁行业出现了大量的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的情况,很多私家车主将闲置车辆出租给租赁公司,从社会资源整合的角度看很不错,但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张振明说:“在没有市场准入标准、没有管理和监督的状态下,汽车租赁市场进入无序状态。有的人租个门面,请几个人,拉几辆私家车挂靠进来就可以开租赁公司了,很容易出现空手套白狼的情况。”
声音 监管呈真空管理需规范
目前,桂林市有110多家汽车租赁企业,行业车辆多达数千辆,公司规模有大有小,由于没有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行业的发展全靠行业协会从中协调,显得十分吃力。而在南宁市,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在几家大公司的牵头下已经努力了两年多也没能成立。
“首先要为汽车租赁行业找到主管部门,建立备案制度,租赁公司用于租赁的汽车必须到运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出现纠纷可以得到协调解决。”张振明认为,目前国内的汽车租赁行业面临着巨额诈骗、事故赔偿连环纠纷等高风险,国家应该及早出台相应的管理规范,确认主管部门,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如何才能为汽车租赁找到主管部门?业内人士认为汽车租赁属于商业合同交易,应该由商务部门主管,同时鉴于汽车涉及巨额财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所以公安部门也应该介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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