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享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该企业2005年9月开始生产经营,从2005年至2009年,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0万元、60万元、80万元、90万元、100万元,2010年该企业会计报表上的销售收入总额1000万元,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25万元。2010年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1) 营业外收入50万元,其中包括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10万元,国债转让收益10万元,股票转让收益10万元,接收捐赠收入10万元。
(2)管理费用450万元,销售费用300万元。
(3)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60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4)支付诉讼费2.3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5)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违法经营罚款10万元。
(说明:该企业2005~2007年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
1.下列费用中,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
A.管理费用450万元 |
B.支付诉讼费2.3万元 |
C.支付在建办工楼工程款60万元 |
D.营业外支出300万元 |
2、该企业2010年汇算清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 |
A.17.5万元 |
B.40万元 |
C.15万元 |
D.42.5万元 |
3、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企业2008~2010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合计为( ) |
A.76.25万元 |
B.51.25万元 |
C.38.75万元 |
D.63.75万元 |
4、该企业2010年取得的营业外收入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
A.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 |
B.国债转让收益10万元 |
C.股票转让收益10万元 |
D.接受捐赠收入10万元 |
5、下列关于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该企业从2005年度开始生产经营,应当计算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该公司2005、2006年度可以享受免税优惠,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
B.该企业2005年度经营未满一年,减免征税优惠可以从2006年开始算起。 |
C.该企业2008-2009年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90+100)*25%*50%=23.75万元 |
D.从2010年度开始该企业不再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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