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综合题模拟试题及答案(50)
甲公司欠乙公司结算款人民币50万元,为乙公司开了一张支票,上面记载有如下内容:金额50万元,收款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建设银行某支行,出票日期为2013年11月5日,付款日期为2013年11月10日,支票上有现金两字.乙公司收到支票后于2013年11月旧转让给了王明昆,王明昆当天背书给了李东,李东为还欠款,背书转让给李明.李明于2013年11月13日到银行要求兑付.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A.既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 |
B.只能支取现金 |
C.只能转账 |
D.应当先提示承兑 |
(2)支票上没有记载出票地( ). |
A.甲公司的营业场所可视为出票地 |
B.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可视为出票地 |
C.因此支票无效 |
D.但支票并不因此无效 |
(3)银行可以拒绝兑付的理由有( ) |
A.李明过期提示付款 |
B.提示付款无效 |
C.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 |
D.兑付时出票人账户上的金额不足 |
(4)如果银行拒绝承兑,李明可以向( )行使票据权利. |
A.银行 |
B.乙公司 |
C.王明昆 |
D.李东 |
(5)李明行使票据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要求银行付款是付款请求权 |
B.要求李东偿还票据金额是付款请求权 |
C.要求李东偿还票据金额是追索权 |
D.李明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包括因银行拒付使自己无法经营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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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
解析:现金支票只能提取现金,不能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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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D |
解析: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只有两项,即付款地和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地为出票人的营业场所(单位的营业场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注: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是指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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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CD |
解析: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票人的开户银行)可以不予付款,因此A正确;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因此CD正确.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支票有效,银行不得拒绝兑付.因此B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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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CD |
解析: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甲公司、乙公司、王明昆、李东都是李明的前手,李明都可以向他们行使票据追索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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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C |
解析:支票的付款人是银行,要求银行付款行使的是付款请求权,A正确.李东是李明的前手,要求李东偿还票据金额行使的是票据追索权,c正确,B错误,票据追索金额的构成包括:①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②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因银行拒付使自己无法经营的损失不包括在票据追索金额的范围内,因此李明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包括因银行拒付使自己无法经营的损失,所以D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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