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为本 不做假账――宝应县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郭锡山
近日,笔者了解到这样一件事:某合资企业会计,利用电脑做假账,为企业偷逃了一笔税款,不仅未得到奖赏,反而被外籍老板解雇。为企业谋取了利益,反而被炒了"鱿鱼",似乎不符常理,但我们从这个举动中却看到了这家企业的远见,那就是诚信重于利润。
简单的说,诚信就是不造假,会计的诚信就是不做假账。但目前会计诚信发生危机,造假现象屡见不鲜,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①假报表,账外设账或者假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隐瞒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②假利润,违反财务会计制度,乱挤乱摊成本,随意核销或增加费用,根据需要任意增减利润;③假业绩,向上级部门报告虚假经营业绩,隐瞒亏损,或截留、转移国家和单位的收入,私设"小金库";④假验资,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等。
通过调查发现,上述造假现象的根本原因,无非是一个"利"字当头。具体地讲,有以下几种因素:
一、不当利益的驱动。为单位谋取各种不正当利益,是会计造假的主要动机之一。不久前,县税务部门对某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企业通过多提固定资产折旧、多提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将资本性支出在当期费用中列支等手段来挤占成本,减少利润,以偷逃国家税收,为企业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也有个别企业根据会计资料的不同使用者编制不同会计报表。如我县一国有企业向银行贷款用一套报表,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用一套报表,向政府部门上报业绩用一套报表,向投资者报告盈利分红情况用一套报表,最后,经查发现该单位竟备有六套报表;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少数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小集体范围内的部门利益,截留、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
二、个人私欲的需要。用"数字"去考核领导干部的业绩,也为造假创造了另一个动机,为仕途也有人不惜去冒风险。在改制过程中,我们发现少数企业年年账面反映有利润,实质亏损严重。如某国有企业在企业重组时,经审计时发现,财务上存在许多存货、在产品有账无货或者虚列应收账款等问题,其历年潜亏近4000万元。但在重组前,该企业账面业绩年年创新高,在年终考核时,该企业负责人年年得到政府的嘉奖,并被作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象这种制造虚假利润的目的,是个别领导干部要政绩、要奖金,是为了个人前途和经济利益。
三、中介机构失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会计事务的中介机构,对单位的会计信息提供审计与证明业务,其报告具有社会公信力,是会计监督体系中重要一环。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少数会计师事务所在一些具体业务中丧失独立、公正的原则,为企业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与审计结论,以迎合企业做假的需要,并以此作为捞取好处、扩展业务的手段。某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某单位进行验资时,不按规定操作,为企业提供了虚假的验资报告,一年后,该单位因利用此报告进行违法经济活动被查处,该事务所因而被送上了被告席,承担会计造假的法律责任。
四、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也是造假问题产生的一个原因。单位的会计业务是由会计人员承担的,少数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利用职务之便编造、篡改会计数据,进行贪污等违法活动。其次,会计人员大都受制于人,会计工作缺乏独立性,有些工作须按照领导人的意图去做。前述某国有企业对外有六套报表,并非会计人员有意主动去做,而是迫于领导层的压力,不得以而为之。
五、政府监管不力。目前,我们对会计工作缺乏经常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对单位财务的监督与检查不够严格,流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制止,使造假者不断尝到甜头。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个别单位年年造假,政府部门年年考核,领导人年年拿奖,甚至被提拔。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在检查与审计过程中,即使发现一些问题,往往也能通过沟通、教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伤筋骨的惩处,起不到应有的制约作用。可以说,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力在某种程度上怂恿了会计造假现象。
当然,会计做假账问题的原因比较复杂,财经制度的不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规范等,这些都为假账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这些造假问题的存在,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干扰着我县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助长了腐败行为。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会计行业诚信形象,动摇了我们经济市场的诚信基础。目前,我县正大力进行招商引资,如果忽略对会计诚信的关注,纵容会计造假现象的蔓延,那么必将恶化我们的投资环境,对招商引资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为优化经济环境,增强诚信意识,面对我县会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作为会计管理工作者,特作如下思考:
一、严格执行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用制度来约束和规范会计行为,是防止会计造假的一项重要措施。会计监管部门应督促单位认真贯彻会计法规、法令,在日常会计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会计制度。对单位有关会计制度与准则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监督,加大监管稽查力度,发现问题,处罚要到位,使做假者得不偿失,不敢再冒风险,用制度来维护诚信。
二、试行会计委派,强化独立地位。根据有关会计法规的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必须真实及时地反映会计信息,同时履行财务监督职能。但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处于从属的地位,很难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会计工作往往受到多方面因素的牵制。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变会计人员的从属地位,保持会计工作的独立,使会计人员的诚信行为不受干扰,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三、完善年检制度,建立诚信档案。保证会计人员诚信的另一途径是完善会计从业资格年检制度。通过对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年检,检查会计人员的遵纪守法情况,在从业资格证书上留下褒奖记录,并在会计监管部门建立会计人员的诚信档案,以备用人单位查询,使与个人信誉相挂钩,使造假者因要付出个人代价而不敢为。
四、开展诚信教育,提高会计素质。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直接承担者,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道德水平直接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会计监管部门不仅要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帮助会计人员增强业务能力,更要在会计人员中开展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培养诚信品质,使他们对待假账有从"敢做"到"不愿做"的质的转变,从观念上铲除假账的根源。
五、宣传贯彻法规,增强责任意识。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这就要求单位负责人必须保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对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并承担本单位会计造假的法律责任。所以,在注重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的同时,也要加强《会计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特别是对单位负责人的培训与宣传,加强会计领导工作,使《会计法》深入人心。
最后,帮助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从造假源头进行控制,保证单位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也是至关重要的。
立信,乃会计之本。会计与诚信密不可分,选择了诚信就是选择了生存,每一名会计人员都应该把诚信作为立业之本。文头所述某企业不适时宜的举动,给了我们许多的思考,如果我们多一点这样的举动,也许我们就不会为太多的造假现象所困扰。我们相信,通过不懈的努力,我们将彻底改变不利局面,重塑会计诚信形象。
作者单位:宝应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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