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张假发票泄露企业假账秘密
近期,重庆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针对企业经营指标中的疑点,对重庆E矿山建设工程公司实施税收检查,查实该企业通过虚构采购业务、购买假发票虚增770多万元成本的方式逃避纳税。该局依法对E公司作出追征企业所得税181万元,加收滞纳金40余万元,罚款91万元的处理决定。
材料采购缘何舍近求远
E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从事矿山工程承包和施工业务,企业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但其主要业务开展地区均在山东、河南、贵州等外省市。检查人员分析企业近几年涉税数据指标时发现,2013年~2014年经营年度,该企业经营收入为9000多万元,但其经营利润率却不到1%,与同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差距较大。检查人员综合分析企业指标后认为,该企业少报收入或多结转成本嫌疑较大,决定对其实施税收检查。
检查人员到该公司实地调阅企业账目时,发现其有一笔采购业务十分蹊跷:公司当年从重庆F物资公司购进了大量钢筋、电灯泡、电雷管等矿山工程施工材料共计770万元,并从F物资公司取得了12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入账。但检查人员随后对该笔材料的成本结转情况进行检查时,却发现此笔材料的采购费用当年已在该公司位于山东的某铁矿工程项目中全额进行了摊销。
检查人员认为,该企业此笔大额采购业务疑点重重:既然山东某铁矿工程需要工程材料,为何企业不直接在当地采购?由重庆运到山东,钢材、电灯泡这些材料的运输费用和在途损耗计算下来,其采购费用应大于当地采购成本。企业舍近求远进行施工材料大宗采购,有违经营常规,检查人员决定对此笔业务的真实性予以核查。
外围调查假票现出原形
检查人员在对E公司采购物资取得的12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取证后,对F物资公司进行了实地核查。
F物资公司财务人员向前来调查的检查人员表示,该公司从未与E公司发生过业务往来。检查人员将从E公司提取的12张购货增值税普通发票,与F公司的历史发票开具信息进行比对后发现,F物资公司确实对外开具过相同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发票中相关购货单位、品目金额、开票时间等信息与E公司同样编码的12张发票信息完全不同。F物资公司向检查人员出具了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检查人员同时对F物资公司对外开具的相同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12张发票的复印件进行了取证。
随后,检查人员来到F物资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对F物资公司和E公司相同编码的涉案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实施核查。检查人员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对发票信息逐笔查询比对,证实F物资公司的开票信息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相符,E公司账目中的12张发票信息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信息不符,发票为假票。
面对检查人员拿出的确凿证据,E公司负责人最终承认,企业未从F物资公司采购材料,为增加工程成本,少缴税款,该企业工程项目经理从发票贩子手中购买12张材料采购发票,并将其全部在山东某铁矿工程项目中进行了税前摊销。针对该企业的违法事实,重庆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依法补征了税款,并对企业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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