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军
核心要点:
■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税务系统管党治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客观上造成上级税务机关与同级地方党委对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两边管、两难管”,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内部各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职责相对分散,整体协调配合不够有力有序等问题。只有把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作为突破口和主抓手,才能把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要更好地保障税收改革发展任务的圆满完成,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于税收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面对经济增速放缓和减税规模加大的压力,广大税务干部必须讲政治、讲担当,攻坚克难,才能圆满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税务干部经常和纳税人打交道,面临的执法和廉政风险较多,要培养造就一支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税收干部队伍,更好地肩负起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圆满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就必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好干部标准,以更严更实的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打造一支让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群众放心的税务铁军。
■坚持条条与块块共抓,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成合力;坚持部门与部门共抓,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同有序;坚持国税与地税共抓,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齐头并进,探索构建“纵合横通强党建”的工作机制,形成符合税务系统实际的内容协调、程序严谨、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考核,确保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取得实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重要部署,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纲领。税务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一、深刻认识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党的性质和宗旨、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定必须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税务系统必须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解决税务系统党建工作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并取得显著成效,但管党治党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但无论是国税还是地税,党的组织关系都在地方,客观上造成上级税务机关与同级地方党委对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两边管、两难管”的问题,且税务系统管理链条长,容易产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现象;同时,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内部各部门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各管一摊,职责相对分散,整体协调配合不够。只有把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作为突破口和主抓手,才能把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保障税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要更好地保障税收改革发展任务的圆满完成,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于税收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将全面从严治党与税收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较好地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对推进税收改革发展的保障作用。比如,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紧密结合,向全系统发出“助力营改增、党员冲在前”的倡议,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无私奉献,有力地保障了这一重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举措的顺利推进和平稳落地。面对税收现代化建设的艰巨任务,广大税务干部必须讲政治、讲担当,攻坚克难,才能圆满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和改革发展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打造税务铁军的迫切需要。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税务干部队伍,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税务干部必须做到清正廉洁。税务系统有近80万名干部,55万名党员。税务部门又是执法部门,税务干部经常和纳税人打交道,面临的执法和廉政风险较多。从总体上看,税务干部队伍是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但也有少数税务干部存在执法不公、服务不优、为税不廉等问题。要把这支数量庞大的干部队伍带好、带出战斗力,更好地肩负起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圆满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就必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好干部标准,以更严更实的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打造一支让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群众放心的税务铁军。
二、积极构建符合税务系统实际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先后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等系列制度办法,探索构建了“纵合横通强党建”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内外协同、程序严谨、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新格局。
坚持条条与块块共抓,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成合力。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扛起来、工作落下去,必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作为保障。针对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条块结合不够紧密、抓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着力在“纵向”上形成“两个合力”。一方面,形成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合力。制定《关于建立“条主动、块为主”工作机制 推进国税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条主动、块为主;两结合、互为补;抓党建、带队伍”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两个优势,探索形成税务系统与地方党委优势互补、共管共治的工作机制,解决“两边管、两难管”的问题。比如,在“条主动”上,上级税务机关主动听取下级税务机关所在地党委及其工作部门有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各级税务机关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主动争取地方纪委指导,提高监督执纪水平等。另一方面,形成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与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共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合力。坚持上级和下级共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着力打造“层层传导、层层压实”的责任链条,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传导不够的问题。从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到各省、市、县税务机关党组,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既抓好本级班子主体责任的落实,又抓好下一级班子主体责任的落实,还督查再下一级班子主体责任的落实。制定《关于建立“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实施总局主抓省局、延伸带市局,省局主抓市局、延伸带县局,以主抓推动延伸,以延伸倒逼主抓的两级推动、逐级延伸责任体系。
坚持部门与部门共抓,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同有序。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各部门协同配合。为了解决内部各部门抓党建配合不够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着力健全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运行机制,在“横向”上实现了“六个打通”:打通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建与税务系统党建工作、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事与机关党委工作、党建与监督管理工作、党建与教育培训工作、党建与绩效管理工作。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合署办公并实体化运作,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齐抓共管、有机融合的管党治党工作机制。实行人事司领导与机关党委领导交叉任职,一起协助党组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党建办既管机关又管系统,横向抓到边、纵向抓到底。
坚持国税与地税共抓,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齐头并进。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全面”就是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就是面向全体党员、所有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针对因管理体制原因导致的抓国税、地税党建用力不均衡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在“统筹”上下功夫,坚持既抓实总局机关又抓严税务系统,既督导国税局又指导地税局,采取抓机关带系统、督国税联地税的办法,形成了面向国税地税全体党员、覆盖国税地税所有党组织、渗透国税地税所有领域的抓党建工作局面。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在开展党的政治活动和集中教育工作中,同步制定对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的指导方案,做到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考核;将地税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纳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培训计划,加大对地税系统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开展党建工作联动共建,探索建立国税、地税党建工作合作机制,共同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三、确保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实效
为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所需、职责所系,也是管党治党的必行之策。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带头践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督促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织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制度要求,研究制定《税务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对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总局机关各单位、省以下税务机关逐级分类列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清单,促进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织始终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自觉主动接受纪检组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积极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深入落实税务系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和《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效。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对照中央系列党内法规,全面梳理“纵合横通强党建”的系列制度办法,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省及省以下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在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成立党建办,统筹协调机关与系统党建工作,并建立相应的运行规则,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健全“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选择部分市或县税务局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树立先进典型,督导落后单位,并与其上一级单位绩效管理挂钩,通过“抓两头、带中间、促全面”,努力提升税务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加强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格落实执纪问责,完善抓落实长效机制。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部纳入绩效管理,与税收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通过设置细化、量化、实化的“硬指标”,把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同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综合考评有机衔接起来,同干部任免、奖惩紧密挂起钩来,加大考核力度,尤其是在考评办法中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发生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和领导干部带头践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有力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有效落实。(本文刊发于《求是》2017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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