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获悉,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共同起草的《关于金融促进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日前正式对外公布。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将连续4年(2012-2015年),每年统筹安排资金100亿元,用于支持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从《意见》内容来看,未来几年,北京市将加快文创产业信贷体系、直接融资体系和文化股权体系等方面的完善和创新发展。
在信贷体系方面,《意见》指出,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多样化金融方式助推文化创意企业。大力支持银行机构通过信用贷款、并购贷款、银团贷款等信贷产品支持首都文化“航母”的建设工程。此外,还包括进一步提高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中小微型文化创意企业力度,加大融资性担保支持水平等。
截止到2011年末,北京中资银行的文创产业贷款余额(不含票据)达到444.5亿元,同比增长84.7%。
直接融资体系方面,《意见》提出,支持文创企业上市,争取到“十二五”末,北京新增文化创意上市公司50家,形成“北京文化”板块。
截至目前,北京地区已经上市的文创企业50家,其中,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业38家,广播、电视、电影业7家,旅游、休闲娱乐业3家,新闻出版业2家。下一步,北京将争取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范围扩大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意见》还提到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发行债务工具融资,实施并购重组,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以及租赁等方式融资。
2012年第一季度,北京文创产业发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案例2起,涉及投资总额3199.97万元人民币。对于文化股权投资体系,《意见》指出,支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多元化股权投资主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