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再为小微企业发减税大红包!所得税减半之上再减半!
1月9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部署加快发行和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在建工程及补短板项目建设并带动消费扩大;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部署做好治欠保支工作。
会议指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今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实现一季度平稳开局十分重要。必须多管齐下。发展好小微企业关系经济平稳运行和就业稳定。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
一是大幅放宽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这一优惠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二是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
三是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等。
四是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
五是为弥补因减税降费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会议指出,要落实好已宣布的降准措施,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保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就业和消费。同时,对经全国人大授权提前下达的1.39万亿元地方债要尽快发行,优先用于在建项目,防止“半拉子”工程,支持规划内重大项目及解决政府项目拖欠等。抓紧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引导金融机构配合专项债发行加强金融服务。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会议要求强化农民工欠薪治理。各地要优先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导致的欠薪。对企业拖欠工资的,责令限期解决,逾期不支付的依法从严处罚。
相关专家表示,本次新政首先提高了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将年应纳税所得额门槛从1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其次,对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部分从减按50%计入降低至25%,即“减半的基础上再减半”。
举例来讲:此次新政前,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的小微企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是可将100万按50%纳税,税率是20%,最终纳税10万元;新政之后,这家小微企业可以将100万元按25%纳税,税率仍是20%,最终实际应纳税5万元,比之前少纳税5成。
此次新政之前,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是不在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之内,按25%税率应缴所得税75万元;新政之后,该企业可以将300万元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降为20%,最终应纳税30万元,减税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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