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保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
保定考区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公告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 2017年5月举行。现就我市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⑷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⑸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13日至16日 (共4天、8批次) |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五、报名时间
(一)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网上缴费”方式,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11月1日—11月30日。报名网站为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 、“河北财政信息网”(/)。考生登陆上述网站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订购教材和网上交费。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将不得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领取考试成绩合格单时,应按照报名条件规定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通过2016年第三季度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二)中直驻冀单位及10月15日之前未调入我省各市会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的报考考生,需进行现场报名审核和缴费。
需要现场审核的考生请于11月23日—25日持相关证件到保定市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地址:保定市五四东路366号。
六、考务日程
(一)2016年11月1日至3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
(二)2017年4月10日前,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三)2017年5月13至16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四)2017年6月6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七、其他事项
需要报名费用票据的考生请于12月5日-9日持身份证到保定市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领取,过期将不予办理。地址:保定市五四东路366号,咨询电话:0312-5176536。
保定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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