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经济补偿的含义
【知识点】:经济补偿的含义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赔偿金不同。
1.适用条件不同
(1)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主要是针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则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2)违约金是约定的,是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约定,而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中“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以外的其他事项与劳动者约定违约责任。
(3)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对于劳动者来说,并不是只对违反“服务期和竞业禁止”这两个事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劳动者违反其他事项有关规定的,需要承担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2.支付主体不同
(1)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
(2)违约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劳动者。
(3)赔偿金的支付主体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
【相关链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预祝考生2017年初级职称轻松过关!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