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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重点总结(14-2)


三、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无论使用哪种原始凭证,作为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经办单位和人员的经济责任的原始证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原始凭证名称;

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3.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4.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5.填制单位签章;

6.有关人员签章;

7.凭证附件。

更新时间2023-02-20 21:45:58【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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