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须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在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按准考证号末2位数对号入座。考试开考后迟到20分钟者不得入场。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不符者不得入场,不得以户籍证明等代替身份证件。考生如临考前发生身份证遗失,应及时补办,由考试管理机构另行安排场次考试。
二、应试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明显位置,以备查对。
三、应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纸张)、软(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移动电话、相机、摄相机等进入考场。已带到考点的集中存放、统一保管,严禁对试题抄写、拍照、录像,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应试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场次和座位号考试,按要求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进入考试系统答题。
五、考试全部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应试人员应该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不得擅自进行冷、热启动、复位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每场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时间以考场服务器记时时间为准。迟到者必须在考试时间内交卷,否则,系统会自动强制交卷。提前交卷者,必须经监考人员确认属正常交卷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因特殊情况(如停电、系统、网络故障)导致考试不能如期进行时,应按考点通知的时间另行考试。
八、应试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不得有抄袭他人答案、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违规、舞弊行为。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考试成绩无效。
九、考试中须保持考场安静,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系统管理员解释试题或操作计算机,遇到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举手询问。考试期间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对违反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及考试资格。
十、应试人员应尊重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接受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的安排。
十一、保持考场卫生,爱护机房设备,损坏者照原价赔偿。考场内禁止吸烟。
十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考场准则》和考试纪律。监考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人部〔2007〕2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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